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51-88510928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学校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文件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学校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文件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4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学校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文件分配的资金及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评选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 贵州省省属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在基层单位连续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其贷款本息由国家实行代偿。 | 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金 | 发放标准根据当年文件要求 | (一)贵州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7类毕业生: | 根据每年毕业生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社部门复核实际情况确定。 | |||
征兵入伍一次性奖励 | 本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7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新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 贵州省高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200-5000元,每生每学年获得学校补助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 1.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个人经济来源受到重大影响,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费用难以得到保证; | 无限制 | |
困难新生寒衣被补助 | 每人资助一件棉大衣或一套棉被、垫絮 |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大一新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就读新生的5%以内 | |||
校级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 每生每学年2000元 | 一等奖 综合测评成绩85分(含85分)以上; | 一等奖评定比例为奖励范围的3%; | ||
洪银兴奖学金 | “洪银兴奋进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 |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 10人 | |||
|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 10人 | ||||
单项奖学金 | 获奖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 | 1.代表学校参加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级及以上各类比赛、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同一学年内获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主;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600元;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 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 |||
贵州财经大学征兵入伍一次性奖励 | 在校生入伍(含应届毕业生)(含本专科、研究生),学校奖励毕业生每人8000元,在校生每人6000元。 | 入伍地为贵州省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一档,减免上一学年100%学费: |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 同一学年内,获得过各类奖、助学金3000元以上者(含3000元,孤儿、重度残疾学生除外),原则上不能申请学费减免;同一学年内,获我省精准扶贫资助的,不再享受学费减免;退伍复学学生,已经获得学费减免的,不再享受学费减免。 | |||
社会资助 | 女子升大计划 | 每生每学年5000元 |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 2022级新生,限女生。 | 学校按照基金会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 ||
新长城助学金 | 每学年实际受助金额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组根据筹款情况确定 | (一)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 (未能支持学生大学学费及其生活开支),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学校按照基金会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 |||
贵州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 | 每学年实际受助金额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实际项目情况确定 | 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设定 |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 |||
生活物价补贴 | 每生每年300元 | 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及港澳台、外籍留学生不在发放范围 |